國產進口茶葉農藥殘留檢驗標準,並無「一國兩制」2009/04/03
(本報訊) 有關報載部分人士批評「農藥檢測一國兩制」一事,農委會 3 日表示,有關進口茶及國內茶之檢測標準完全一致,並無一國兩制情事,未來該會仍將持續管制中國大陸生產之紅茶、綠茶、烏龍茶等茶葉進口,以維護國內茶產業永續發展及保障茶農權益。 農委會 指出,衛生署目前在茶葉上已訂有 59 項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該等檢驗標準同時適用於進口茶及國產茶,報載進口茶採取較國內為寬鬆之殘留農藥標準並非實情。目前該會係以 滿足國人消費需求、強化外銷之發展策略為施政主軸,對於 茶產業之輔導 措施 包括 進行茶園健康管理、輔導安全用藥與共同防治及加強茶葉農藥殘留抽檢等工作,以提昇國內茶產業之競爭力。 農委會表示,馬總統於 97 年 5 月 20 日就職後,新政府即依據馬蕭政見主張,繼續管制中國大陸 830 項農產品進口。包括稻米、花生、大蒜、紅豆、東方梨、香蕉、芒果、鳳梨、液態乳等敏感性關稅配額產品,以及國內大宗生產如茶葉、甘藍、白菜、馬鈴薯、洋蔥、柑橘等我國生產之主要初級生鮮加工產品,均為管制範圍。 因此,未來兩岸洽簽 ECFA 時,仍將繼續管制中國大陸 830 項農產品進口,請農民朋友一定放心。 該會指出,政府近年來以「立足臺灣、全球佈局」原則,積極拓展我國農產品國際市場,對於茶葉的拓銷更是不遺餘力, 在國際經濟嚴重衰退的背景下, 97 年我國全發酵或部分發酵茶外銷量值分別為 1,573 公噸、 147 萬美元,較 96 年之 1,389 公噸、 136 萬美元,分別成長 13% 、 9% ,對增加農民收益亦相當有利,該會將繼續積極輔導。 至於市面上外來茶魚目混珠,冒充台灣茶的情形嚴重一節,經查我國目前僅開放中國大陸普洱茶進口,並未開放包括烏龍茶在內之其他茶葉進口,至於其他國家進口茶葉多用來作為罐裝茶飲料。為保障國內茶產業之發展,政府將持續加強中國大陸茶葉之轉運走私查緝、進口茶之衛生安全查驗,並加強輔導國產茶申請產地證明標章、團體證明標章,俾與進口茶區隔。該會呼籲消費者多採購國產有認證標章之 衛生安全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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