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記者﹨王貴郎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暨第一分局繼8月21日於雲林虎尾查獲一處販售兒童色情影片以及光碟工廠案,再接再厲於10月4日破獲以高姓嫌犯為首之「喬丹國際公司」色情光碟工廠,初步調查得知高嫌自86年經營以來不法獲利近1億元,市長張通榮5日上午特別出席破案記者會,肯定警方用心及努力,並呼籲國人勿以身試法。
警方調查,高嫌(60歲,有妨害風化及販賣猥褻物品等前科)曾於80年及82年分別因妨害風化及製作猥褻物品等罪遭移送判刑,出獄後改變經營模式,藏身於臺北縣市出租公寓大樓,以7隻外勞卡電話接受訂貨,行蹤隱密,出入皆以雙B名車代步,生活優渥。警察局經連月埋伏、守候、跟監,見時機成熟報請臺灣板橋地檢署婦幼組檢察官馬中人指揮偵辦,4日持搜索票至高嫌三重市重安街租屋處,起出下載用電腦主機2台、印表機2台、1對8的對拷燒錄機1台、1對5的對拷燒錄機2台、1對1的對拷燒錄機5台、客戶交易資料18本、外勞卡7張、王八機4支,經清點共計查扣色情母帶1萬8,000片(其中兒少色情光碟近8,000片、成人色情光碟1萬多片)、各類色情光碟成品片計2萬8,500片、兒童少年色情書刊850本及各類色情書刊500本等相關證物,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法第28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刑法第235條移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市長張通榮指出,有關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法第28條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罰則不可謂不重。
警察局局長陳逸峰也提到,兒童色情是國際公認之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凡從事、媒介、散布、販賣兒童猥褻甚至張貼、上傳及下載兒童色情圖片影片之行為皆已觸犯相關刑事法,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針對本案近千名顧客交易名冊,追查列管全國各地有戀童嗜好之危險因子,以保護青少年及兒童,免於遭受這類危害。
兒童局局長張秀鴛及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共同呼籲,兒童為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身心發育都未成熟,如接觸這類的影片資料,極易帶給兒童嚴重的人格扭曲,將嚴重影響其身心發展,警方對於是類犯罪積極偵辦,將嚇阻這類犯罪繼續發生,對於兒童的保護是非常積極正面的作為,讓民間與政府的力量結合,發揮強而有力的監督力量,共同維護兒童健康的成長環境。另兒童局局長張秀鴛指出,將針對兒少性交易條例第28條新修訂「無故持有」本項(18歲以下之人)猥褻光碟物品者展開調查,呼籲民眾不要購買並持有這類物品,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