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記者﹨王貴郎報導
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在今年六月正式簽署,為加強政策宣導,滿足業者需求,將再於
18日上午9時在該局4樓大禮堂,由關政司謝副司長鈴媛主持「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介紹」座談會,邀請基隆市報關公會、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台北縣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等代表及海關同仁共同參加。
繼8月底「大步向前開創黃金十年後ECFA關務創新服務」基北宜地區工商座談會後,再次於10月該局。表示,本座談會首先由關政司劉芳祝科長闡釋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意義;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何碧雲科長說明ECFA原產地證明書、加工證明書及第三國出口管理事項;再由關稅總局曾清文編審介紹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之關務程序。由於列入ECFA早收清單產品,必須是在兩岸製造的貨品才可相互適用優惠關稅待遇,以避免兩岸以外之其他國家利用迂迴貿易行為而享有免費搭便車之利益。
ECFA臨時原產地規則採用標準,其中之一係採取稅則號別前四碼變更,例如大陸列於早收清單之其他非機動腳踏車(稅則為8712.00.90),臺灣廠商自第三國進口車架等零件(稅則為8714.91.20),經加工製造後成為腳踏車商品出口至大陸,即符合臨時原產地標準,享有優惠關稅待遇。此外尚有區域產值含量、加工工序標準等、累積規則、微末加工等皆會在講習過程中說明。
在兩岸貿易往來更加頻繁之際,為積極推動關務創新服務,首重海關關員之專業素養與觀念塑造。本次座談會邀集國內業者踴躍參與,讓進出口業者與海關進行意見交流,齊一做法,以打造安全、快速的跨國通關環境,迎接後ECFA時代來臨。